1958年8月,湖北省人民委员会(58)鄂文办字第391号文批准将武汉师范专科学校改为武汉师范学院,并决定将学校交由武汉市人民委员会代管。为了及时开展建院工作,经武汉市委宣传部同意并报武汉市委书记处批准,由黄先任党委书记,王宗东任党委副书记;杨在知、李成文、于盛兹、王立中任副院长。
建院之初,全院有教职工543人,其中教师293人,干部职工150人,工人100人。原中国语文、历史、数学、物理4个专修科改为系,生物、地理、化学仍为专修科,本、专科兼办;并设有马列主义、教育学科、体育、外语4个公共课教研室(组)。